廠房知識家

機械加工廠廠房的高度?

單層廠房的廠房高度是由什麼標準確定 單層廠房滴水位高度很重要,有的廠房高4-5米,有的6-7米,有個可高達11-12米或更高。一般越高的廠房建築起來會越困難,所需材料成本等也會越貴。標準柱距6米,跨度為3米的整數倍。高度沒有特別規定,以牛腿頂標高和柱頂標高為控制。 工業廠房高度超過幾米建築面積乘二...

我的土地位於都市計畫內甲種工業區,我可以做什麼用途?

甲種工業區容許使用項目 依照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略以:「甲種工業區以供輕工業及無公共危險之重工業為主,不得為下列建築物及土地之使用。但前條第二項各款設施,不在此限: 一、煉油工業:以原油為原料之製造工業。 二、放射性工業:包含放射性元素分裝、製造及處理工業。 三、易爆物製造儲存...

工廠登記核准後為什麼沒有工廠登記證?

立法院99年5月4日三讀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並經99年6月2日公布施行,其中工廠登記證之核發為配合電子化政府政策之推動,比照公司登記,改為「登記不發證」。準此,自99年6月4日起,各受理機關僅發給工廠登記核准公文,不再發給「工廠登記證」紙本,工廠各界人士或有關機關如有查證工廠登記內容需求,請上...

工廠生產那些產品,需先取得法令主管機關出具之許可文件,始得申請工廠登記?

屬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5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產品,應檢附該法令主管機關出具之許可文件。如(中、西、農)藥製造、含藥化粧品色素製造業、石油煉製業、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度量衡器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槍、砲、彈、刀)、醫療器材製造業、預錄式光碟製造業等。

特種工業區(特工)定義為何?

特種工業區(特工)除得供與特種工業有關之辦公室、倉庫、展售設施、生產實驗室、訓練房舍、環境保護設施、單身員工宿舍、員工餐廳及其他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之必要附屬設施外,應以下列特種工業、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之使用為限: 特種工業區(特工) 容許項目 一、甲種工業區限制設置並經縣(市)政府審查...

已登記之工廠,因修正後認定標準非屬工廠規模者,是否一定要廢止工廠登記?非屬工廠規模之工廠得否辦理登記?

經濟部於本(101)年12月13日工廠規模之認定標準,完成法定公告程序生效修正,已核准登記之工廠,依修正後認定標準非屬工廠規模者,業者得自由選擇是否申請廢止工廠登記,倘未申請廢止登記,該工廠登記仍有效力,並受工廠管理輔導法管理。至不符認定標準而有固定場所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之業者,仍得依工廠管理輔導法...

大潭濱海特定工業區

開發​範圍 第 1 期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村及保生村​​ ​東 : 臨桃 92 號道 西 : 以新屋溪東岸為界 南 : 界鄰台 15 省道 北 : 鄰臺灣海峽 第 2 期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村 東 : 大潭濱海特定工業區 南 : 小飯壢溪出海口 ✤規劃內容 桃園市政府為配合國家電源開發政策...

如欲將廠房電力設備重新調置,是否能無條件將他處之用電遷入本戶?

依據本公司奉經濟部核准施行之營業規章第八十一條規定,電力用戶申請遷移全部或一部分用電設備時,線路設置費應按下列方式計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前條規定計收費用。惟所計得線路設置費大於新設標準時,按新設標準計收。無須任何工程者,免計費用。 新址由同一變電所供電。 特定工業區內電力用電之遷移 同一...

倉儲設施於工業用地容許使用審核及管理作業規定

一、為辦理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第二點各種使用地容許使用項目 第十九項之許可使用細目第十二目及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十 八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七目之審核及管理作業,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二、本作業規定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縣(市)為縣(市)政 府。 三、本作業規定所稱工業用地之範圍如下...

工廠建築物之使用類別、組別及其定義

類別 C類 工業、倉儲類 類別定義 供儲存、包裝、製造、檢驗、研發、組裝及修理物品之場所。 組別 C-1 供儲存、包裝、製造、檢驗、研發、組裝及修理工業物品,且具公害之場所。 C-2 供儲存、包裝、製造、檢驗、研發、組裝及修理一般物品之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