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5/06/30 
中時新聞網 楊雅婷
【中時新聞網 楊雅婷】發生車禍若兩造中的一方聲稱「沒事」,千萬別聽信對方的話立即離開,小心涉及肇事逃逸,還恐面臨刑責。札米國際法律事務所表示,車禍中的一方雖當下說「沒事」,但若事後反悔並報警,即便肇事方沒有過失,也可能構成犯罪,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若事故發生時無法久留,應做好2件事,包括等待警方到場完成事故紀錄,以及主動留下聯絡方式並記錄現場情況。
札米在Threads發文指出,發生車禍後,若對方當下表示「沒事」,千萬別以為真的沒事就離開現場,看似和平解決,但這樣的做法其實暗藏法律風險,因為即使對方當下未追究,事後若反悔並報警,肇事方仍可能被依「肇事逃逸」追究刑責。
札米表示,根據《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而逃逸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即便當下有急事無法久留,也「不能直接離開」。
札米提醒,若當下真的無法停留,務必做好2件事,第1應等待警方到場並完成事故紀錄後再離開;第2若不得已必須先行離開,應主動留下聯絡方式,並記錄現場情況,強調這是保護自身權益最基本、也最關鍵的作法。